在网上确认恋爱关系后,给对方送了一万多块钱的礼物,却连面都见不到,“网恋”背后另有真相?近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审理的一起利用“网络恋爱”团伙诈骗案,在这个团伙里,有多名在校大学生受到了牵连。

去年年初,李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可可”的女子,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对方提出恋爱要有仪式感,要相互赠送礼物,并给李先生发了一个店铺的链接,沉浸在恋爱中的李先生立马就在店铺选购了一件礼物。几天后,他也如约收到了“可可”寄来的礼物。之后,对方又让李先生买了一些奢侈品、首饰、口红等等物品,但是对于李先生提出的见面要求,“可可”一直不答应,后来,李先生就不愿意在平台上买东西了,紧接着他发现自己就被拉黑了。

此时,已经为可可花了一万多块钱的李先生意识到被骗了,赶紧报了警。警方在调查研判后,根据网店信息锁定了作案人员,并赶赴湖北武汉,抓获了以谭某为首的诈骗团伙20余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谭某等人合谋开设网店,招募团队在网上冒充女性身份,通过聊天软件搭识男性被害人,以谈恋爱、互赠送礼物等为由,让被害人在这网店购买礼品,骗取他人财物。

检察官介绍,被害人这边就是在平台上下单之后,钱就进了平台后台,诈骗分子就可以提取分钱了,为了不让被害人产生怀疑,他们也会给被害人寄东西,他们在平台上假装下单,然后截图给被害人看,然后把订单给取消了,实际没有付款,再通过其他的平台上买一些便宜的假冒的东西寄给被害人。

经查,该团伙共诈骗被害人财物合计34万余元。到案后,团伙中1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检察官发现,该诈骗团伙中,80%以上都是在读大学生,被害人在网店每下一单,他们就可以拿到60%到70%的提成。这些大学生主要是在暑期或者周末在兼职的过程中参与到这个团伙中,参与进来之后就知道是诈骗,因为他们要冒充女性跟被害人进行联系,在进行诈骗的时候,为了应付被害人,会叫自己的女朋友,或者女同学来帮忙语音。

目前,谭某等4名主犯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大学生刘某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二年,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检察官介绍,对于犯罪较轻,情节较小的大学生,以教育感化为主,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适用缓刑。检察官提醒,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特别是在恋爱关系中,对通过网络等方式结识的陌生人,要谨慎审查对方的身份,不能轻易相信他人,尤其是针对那些身份故弄玄虚、张口闭口提钱、拒绝亲友见面的人,绝大多数是不法分子在利用“人设”实施诈骗,万不可被情感迷失头脑,让自身遭遇重大损失。一旦发现被骗,切记整理、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